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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费控装置通用技术要求

来源:
图为仪器设备(深圳)有限公司
日期:
2023年6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高压费控装置通用技术要求

本标准由全国高电压试验技术和绝缘配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高电压试验技术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规定了高压费控装置(以下简称费控装置)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和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安装在额定电压35kV及以下三相交流电力线路中,用于电能计量、用电控制的高压费控装置的生产、使用和检验。
深圳市图为仪器仪器主要检测设备:
表1 主要试验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性能要求
1 工频交流耐压成套试验装置 15kVA,100kV
2 大电流发生器 1500A,误差±5%
3 高电压发生器 ≥300kVA,≥150kV
4 标准互感器 准确度等级:0.05级
5 互感器校验仪 2级
6 刚性球 直径12.5mm
7 万用表 ±2%

1.一次端雷电冲击耐压试验:一次端雷电冲击耐压试验应在相对地之间进行,将一次侧端子短接连接标准雷电波输出装置,计量回路、控制回路与其他箱(柜)体金属外壳等接地。试验电压按照5.4.1的要求进行,分别以标准试验电压等级的正负极性对装置各进行15次雷击放电试验。试验过程中应无击穿或闪络等放电现象产生。

2.一次端工频耐压试验:一次端工频耐压试验应在相对地之间进行,非试验相、计量回路、控制回路与箱(柜)体金属外壳等接地。试验电压按照5.4.1的要求进行。试验过程中应无击穿或闪络等放电现象产生。

3.户外使用费控装置绝缘湿试验:试验按照GB/T 16927.1—2011的4.4规定操作,用合适的喷嘴在实验部位产生垂直分量和水平分量(1~2)ml/min的降水量,雨水电阻率校正到20℃时数值为(100±15)Ω.m。试验电压按照5.4.1中的要求进行。试验过程中允许闪络一次,但在重复试验时不应再发生闪络。

4.二次端工频耐压试验:计量回路、控制回路、专变采集终端二次回路工频耐压试验在非电气连接的两个独立回路之间、各带电回路与金属外壳之间进行,试验电压为2kV。试验方法按GB/T 16927.1—2011,第6章的规定,试验频率50Hz。试验过程中应无击穿或闪络等放电现象产生。

5. 温升试验:试验方法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a) 宜采用热电偶测量温升,测点位置宜选择在各部件温度高或裕度小的部位;
b) 为加速试验,按照互感器一次额定电流值通以额定扩大一次电流将试品预热,预热进行至全部测点中的任何一点达到预期温升的80%左右为止;
c) 当温升变化值不超过1K/h时,则认为费控装置已达到稳定温度,费控装置温升值应满足5.4.2中温升限值的低要求。
6. 防护等级试验:试验方法和设备按GB/T 4208—2017,第12章、第13章、第14章的规定
7. 费控功能试验
远程费控试验
远程费控试验连续重复2次,2次均通过为合格,试验按以下步骤执行:
a) 当费控装置处于合闸状态时,测试主机向费控装置下发分闸指令,费控装置应执行分闸操作且5min内开关位置状态不发生改变,远程费控试验原理示意图见图2;
b) 当费控装置处于分闸状态时,手动操作合闸按钮,费控装置应能保持或在5min内恢复分闸状态;
c) 当费控装置处于分闸状态时,测试主机向费控装置下发允许合闸指令,费控装置应处于合闸允许状态,本地完成合闸操作后,5min内开关位置状态不发生改变;
d) 当费控装置处于合闸状态时,手动操作分闸按钮,费控装置应执行分闸操作,手动操作合闸按钮,费控装置应执行合闸操作;
e) 分闸和合闸状态下分别用万用表测试被试费控装置分合闸状态。

图1 远程费控试验原理示意图
本地费控试验
本地费控试验应连续重复2次,2次均通过为合格,试验按以下步骤执行:
a) 当费控装置处于合闸状态时,设定费控装置停电阈值Ea和剩余电费E1(E1>Ea),使被试费控装置内电能表运转;当剩余电费(电量)小于或等于停电阈值时,费控装置应执行分闸操作且5min内开关位置状态不发生改变;
b) 当费控装置处于欠费分闸状态时,手动操作合闸按钮,费控装置应能保持或在5min内恢复分闸状态;
c) 当费控装置处于欠费分闸状态时,设定费控装置剩余电费E2(E2>Ea),费控装置应处于合闸允许状态,本地完成合闸操作后,5min内开关位置状态不发生改变;
d) 当费控装置处于合闸状态时,手动操作分闸按钮,费控装置应执行分闸操作,手动操作合闸按钮,费控装置应执行合闸操作;
e) 分闸和合闸状态下分别用万用表测试被试费控装置分合闸状态。

8.保电功能试验:试验方法符合DL/T 698.33—2010,5.3.3的规定。

9.告警功能试验:告警功能试验方法如下:
a) 设定费控装置告警阈值Eb和剩余电费E3(Eb>E3),费控装置告警模块应产生声音或光学告警信号;设定费控装置剩余电费E4(E4>Eb),费控装置告警模块停止产生告警信号;
b) 开启箱门,费控装置告警模块应产生声音或光学告警信号;关闭箱门,费控装置告警模块应停止产生声音或光学告警信号。
10.遥信功能试验
费控功能试验过程中,费控装置应正确记录和指示开关状态量,可通过测试主机查询开关状态量,开关状态量应与开关实际状态一致。
手动开合箱门,费控装置可正确记录门节点开关状态量,通过测试主机查询门节点开关状态记录,门节点开关状态记录应与箱(室)门实际状态一致。

11.事件记录功能试验
费控装置参数变更、遥控跳闸、状态量变位、购电参数设置等事件记录功能的试验方法按DL/T 698.31—2010,5.7.5的规定。

12.可靠性试验
试验应在远程费控或本地费控方式下连续循环分合闸操作150次,两次试验间隔不小于3min,试验方法按6.5.1的规定进行。


表2 整体式费控装置试验项目深圳市图为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序号 试验项目 本标准条款 型式试验 出厂试验
技术要求 检测方法
1 外观和结构检查 5.3 6.3 ● ●
2 一次端雷电冲击耐压试验 5.4.1 6.4.2 ● ○
3 一次端工频耐压试验 5.4.1 6.4.3 ● ●
4 湿试验 5.4.1 6.4.4 ● ○
5 二次端工频耐压试验 5.4.1 6.4.5 ● ●
6 温升试验 5.4.2 6.4.6 ● ○
7 防护等级试验 5.5.1 6.5.1 ● ○
8 计量性能试验 5.5.2 6.5.2 ● ●
9 费控功能试验 5.6.1 6.6.2 ● ●
10 保电功能试验 5.6.2 6.6.3 ● ●
11 告警功能试验 5.6.3 6.6.4 ● ●
12 遥信功能试验 5.6.4 6.6.5 ● ●
13 事件记录功能试验 5.6.5 6.6.6 ● ●
14 可靠性试验 5.7 6.7 ● ○
注:“●”为必须做试验项目,“○”为可不做试验项目。
表3 分体式费控装置试验项目深圳市图为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序号 试验项目 本标准条款 型式试验 出厂试验
技术要求 检测方法
1 外观和结构检查 5.3 6.3 ● ●
2 防护等级试验 5.5.1 6.5.1 ● ○
3 计量性能试验 5.5.2 6.5.2 ● ●
4 费控功能试验 5.6.1 6.6.2 ● ●
5 保电功能试验 5.6.2 6.6.3 ● ●
6 告警功能试验 5.6.3 6.6.4 ● ●
7 遥信功能试验 5.6.4 6.6.5 ● ●
8 事件记录功能试验 5.6.5 6.6.6 ● ●
9 可靠性试验 5.7 6.7 ● ○
注:“●”为必须做试验项目,“○”为可不做试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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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工程部